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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黄律师
一、征集依据:
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ST新亿”) 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 “中国证监会”)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(2021) 97 号),经中国证监会调查查明,“ST新亿”涉嫌如下信息披露违法事实: 2018 年、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;未及时披露2020 年 5 月 24 日韩真源与喀什市自然资源局签署《喀什市开 源市场用地规划调整开发协议》的相关事项。
因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股民,有望通过维权要求“ST新亿”赔偿损失,为了帮助“ST新亿”股民及时维权,证券投资维权律师网开展维权征集。
二、征集维权股民的范围:
从2019年5月9日至2021年1月25日(含当日)收盘前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在该日收盘时仍持有“ST新亿”股票,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股民可以与证券投资维权律师网联系维权事宜。(具体范围以法院认定为准)
三、维权股民应准备的材料:
1、股民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2、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确认单;
3、股民本人的联系电话、地址、电子信箱、邮编等联系方式。
4、您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打印买卖“ST新亿”股票的对帐单或交割单,打印股票交易对帐单应注意事项:
全部对帐单或交割单一定要加盖证券营部的印章(即每页都要加盖印章),上面应有股东姓名、股东证券帐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,买卖“ST新亿”时间、价格、证券代码、股数、佣金、印花税等信息。
对帐单或交割单打印期间:自您第一次买入“ST新亿”股票之至您全部卖出之日,如果您至打印之日仍没有全部卖出,应打印到打印之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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